福州市第一总医院FISH分析系统(含荧光显微镜)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南楼11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2月2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采购的产品和服务大多数都用在福州市第一总医院使用。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1)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依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①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投标人为经销商的,投标货物若属于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二类医疗器械,也可提供《二类医疗器械的经营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一类医疗器械,则无须提供此项;②投标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应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若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应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注: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在有效期内。(2)投标货物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请提供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专项说明函。2.根据榕财采[2021]52号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规定,投标人在投标(响应)时,依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的(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中相关附件),无需再提交财务情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人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法律来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特此说明。
方式:若邮寄,需另加50元,公开对外招标文件售出一概不退。福建方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有几率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未购买公开对外招标文件者的投标将被拒绝。供应商可直接到福建方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公开对外招标文件,若有异地购买公开对外招标文件者,以对公转账汇款,但须在汇款凭证中注明本项目的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同时将汇款凭证扫描件(或网银转账截图)、供应商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拟报名合同包号等信息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给招标公司电子信箱(),以便确认相应项目的报名登记并为供应商办理后续公开对外招标文件发送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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